手推車—澳規(AS / NZS2088:2000)
1.范圍
本安規為平底車及步車指定相關的材料,結構,性能及貼標要求,包括平底車的深度要求.界定 “平底車”及“步車”的定義,并將它們統稱為“手推車”.
2.目的
本安規旨在為製造商,使用者及其他人提供基本的安全要求以減少對小孩造成的傷害。
3.參考標準
本安規參考以下相關的標準:
AS
1192 電鍍涂層—鎳及鉻
1231 鋁及鋁合金—電氧化
1647 儿童玩具安全要求
1647.1 第一部份:總要求
1647.2 第二部份:結構要求
1647.3 毒性要求
1815 金屬材料—洛氏硬度測試
2382 表面粗糙度比較試樣
NZS
5822 預防三歲以下的小孩使用的玩具發生攝取及吸入危險
BS
6684 當小孩坐在步車、手推車、餐椅及站在學步車上時用來束縛小孩的安全帶
美國軍用規範
MIL – I – 絕緣帶,電,高溫,聚四氟乙烯
23594C 壓力敏感度
4.定義
4.1 配件
不是車台的一個完整部份,但可由製造商指定為与車台配合使用的部件.
4.2 收合
通過樞紐機構壓平或彎曲車台的某一部份.
4.3 襯墊
可移動的附加座墊.
4.4 荷重
模仿小孩重量的測試模型(如附錄A所述)以及產品說明書中所指定的產品或配件的重
量.
4.5 可能
表示可選擇.
4.6 平底車
有輪子的車台,其本體設計形如盒子或船,用來承載9kg以下的小孩於完全傾斜的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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