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定裝置啟動器
一道鎖裝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a) 小孩在車台上正確束縛好后,不容易觸到該啟動器;
(b) 防止小孩操作該啟動器。
為防止小孩操作該啟動器,操作啟動器所需的力度至少為40N。
7.8 乘坐者保護
7.8.1 安全帶
7.8.1.1 總要求
應符合以下要求:
(a) 步車應裝有一套完整的永久附著的安全帶裝配,包括肩帶、腰帶以及跨帶,如圖3所示。注:安全帶應可調整以適合車台適用的小孩。
(b) 除了D-環是安全帶主體裝配的一部份外,所有車台都應有固定裝配,其附件須符合BS6684。
(c) 腰帶及其附件應能附著且要可防止安全帶移動。注:本要求旨在預防安全帶滑動從而導致小孩滑出座椅或傾斜位置。
(d) 安全帶裝置其帶扣裝置不可有快速釋放機構,且不可從安全帶上移開。
(e) 若為多人用的步車,所有座椅位置都應符合(a)及(b)項要求。
7.8.1.2 肩帶
肩帶寬度至少需為15mm,且應符合以下其中一項:
(a) 肩帶在座椅背靠兩插孔間的距離最大為150mm;
7.8.1.3 腰帶
腰帶寬度至少需為20mm。腰帶及其配件應直接或通過固定在座椅上間接地固定在車架上,拉安全帶時,不可把座椅從固定點上拉離車架。
7.8.1.4 跨帶
跨帶應符合以下要求:
(a) 寬度至少需為20mm;
(b) 連在前腰帶上;
(c) 離背靠距離不可超過200mm。
7.8.2 頭部屏障
步車背靠角度大於150時,在背部完全躺臥的位置應有一屏障,該屏障不可產生夾住小孩的頭部的危險。(看8.6.2)
若有多個座椅及傾斜背靠,本安規的頭部屏障要求僅適用車台末端的座椅及傾斜位置。
7.9 座椅与傾斜面
除了襯墊,若不使用工具,組成座椅及傾斜面的任何零件不可被移開,或者連同包括座椅及傾斜面在內的車台裝飾裝配完全移開。
注:任何100mm以內的佈材,包括座椅及傾斜面,不可形成一個袋子以免完全傾斜時夾住小孩的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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