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与交货
4.15.1总则
制定《搬运、防护、交货管理规定》和《制品仓储管理规定》、《部品仓储管理规定》以明确产品之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与交货的方法。
4.15.2搬运
在《搬运、防护、交货管理规定》中,明确搬运方法和搬运工具的使用,以防产品损坏或变质,以及在现场采用实作照片标示。
4.15.3储存
规定适宜之场所存放,明确产品之收发作业方法及入库管理,并于适当期间评鉴产品之库存状况。
4.15.3.1库存
依照《部品仓储管理规定》、《制品仓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最优存货周转时间之方法执行确保库存先进先出和最低库存量。
4.15.4包装
对包装、标签和装箱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4.15.4.1顾客包装标准
若客户有特殊需求时,应依其要求制订相应指导书并执行。
4.15.4.2标签
若客户有要求时,应依《现品票识别管理要领》执行以确保贴付符合规定。
4.15.5防护
本公司目前未有需要采取防护的产品。
4.15.6交货
产品在最终检验与测试后,明确保护产品品质的措施,合同有要求时,这种保护应延续到交付的目的地。
4.15.6.1供应商交货绩效监测
A.依照《搬运、防护、交货管理规定》执行,并监测出荷状况以达成100%如期交货,未达到时应及时矫正并与客户联络;
B.制定评价交货绩效的方法,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并记录超额之运费;
C.依客户要求运交所有物料,如运输方式、路线、交货容器等。
4.15.6.2生产排程
本公司生产线排程为订单导向,应尽量使库存量为最理想状态。
4.15.6.3电子通讯
客户针对此要项之要求已提出免除,若客户有要求时,按客户要求办理。
4.15.6.4交货通知系统
客户针对此要项之要求已提出免除,若客户有要求时,按客户要求办理。
相关文件
《部品仓储管理规定》 TDA-G121 《搬运、防护、交货管理规定》 TDS-G002
《制品仓储管理规定》 TDS-G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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