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退货时,需要在“进料不合格”标签上注明“退货”字样,由仓库办理退货手续。
7.2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7.2.1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原物料、在制品、半成品、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车间检验人员采用容器盛装或划分区域并标明检验合格或不合格标示各工序的生产和检验状态。
7.2.2经生产完成之合格品,进行包装后品管理工作部抽验合格后注明“合格”字样或加盖“QA PASS”印章,以便后续追溯。
7.3 成品标识
7.3.1加工完成或各种原因退回的成品,其产品标识同7.2.1-7.2.2,如包装箱上已说明,可不再做产品标识,放置于待检区。
7.3.2 检验合格的成品,由检验员在成品送检单上签名,并加盖“QA PASS”印章,然后放置于成品入库区,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7.3.3 检验不合格的成品,由检验员成品送检单上签名,加盖“QA 不合格”印章,将其放置“不合格品”区。具体执行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7.3.4 产品出货时,由QA检验合格后,仓库依检验标签及相关数据进行产品出货作业。
7.3.5 超期库存的产品出货时(原则上超过十二个月库存期限的)由出货检验人员进行出货检查,检验状态标识同7.3.4
7.3.6 原材料超过库存期限时,由仓库以《呆滞物料明细表》方式通知I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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