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須提供零件、材料的SGS或ITS完整檢測報告<<材料有毒物質測試項目>>(附件三),成分表,並與訊強簽訂<<不使用環境保護相關法規中禁用/限用物質承諾書>>(附件一),<<環境有害物質禁用表>>(附件二)
7.2.2零件、材料不符合環境有害物質禁用表時予以供應商限期改正,如在規定的期限內仍無法符合環境要求時取消此材料的供應資格.
7.2.3在規定的期限內對現有供應商進行GP能力審核,審核合格的頒發訊強GP合格證書,不合格的可以予以輔導,但規定期限內一直未能符合GP能力審核的供應商將被取消合格供應商資格.
8 相關文件:
8.1<<GP供應商承認管理辦法>>
8.2<<訊強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標準>>
8.3<<供應商管理程式>>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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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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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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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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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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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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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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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環境保護相關法規中禁用/限用物質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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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0-GPS-F-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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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供應商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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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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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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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有害物質禁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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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0-GPS-F-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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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供應商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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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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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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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有毒物質測試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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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0-GP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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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供應商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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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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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記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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